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7-02-24 17:01:12来源:网络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新东方在线高考网为大家整理了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点击查看:2017年31省高职单招招生简章汇总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以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我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4198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文曲路中段。

  第五条 学院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坐落在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校园占地面积56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近28.4万㎡,一期建设面积为16.66万㎡,已正式投入使用,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装备先进,完全能够满足教学管理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学院现设有医学护理系、教育科学系、财政经济系、农业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旅游管理系、工矿建筑系及基础教育部、继续教育与培训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十个教学系(部),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余人;有41个全日制普通高职专业。学院拥有一支由正、副教授、行业专家、岗位能手组成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具有多个紧密联系生产一线的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学院设有贵州省第116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质,是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执行学院招生工作决议,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参加贵州省普通高考报名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有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我院分类考试招生。

  第十条 参加全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我院分类考试招生。

  第十一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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