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17-02-08 17:59:45来源: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新东方在线高考网为大家整理了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点击查看:2017年31省高职单招招生简章汇总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36,在陕招生代码:812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西北地区一所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开设有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金融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等20个专业,在校生5900名。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邮编:712000

  学院网址:http://www.sptc.sn.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监察审计处等部门组成。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接待考生及数据汇总上报,教务处负责考生各种测试,监察审计处负责招生录取全程的监督。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www.sptc.sn.cn/zhaosheng/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33333 029-3373226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学院在本院招生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本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计划数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务必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据本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neac.edu.cn),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2张,于2017年3月7日至4月3日8:30至17:00在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学院测试科目准考证,在学院指定地点参加相应测试。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面试,文化基础测试方式为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方式为面试。

  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学院将此类考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第十四条 学院于2017年4月6日10:00,将入学申请者预录取名单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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