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6年高考录取实施办法

2016-06-20 10:44:45来源:网络

  福建2016年高考录取实施办法已经公布,新东方在线高考网为大家整理了福建2016年高考录取实施办法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建2016年高考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录取管理

  第三章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第四章 投档模式及投档比例

  第五章 成绩排序规则

  第六章 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第七章 特殊类型招生安排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6〕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录取管理

  第三条 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省招委会成立招生录取现场领导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按招生章程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招生录取小组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高校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及追加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其中,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仅一次征求志愿,艺术类提前批无征求志愿),并实施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

  第六条 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常规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投档前,须先进行模拟投档(即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提供院校生源分布统计,并与招生院校进行沟通协调),其中本科一批常规志愿进行2次模拟投档、本科二批常规志愿进行1次模拟投档,以确定招生院校的正式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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