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2016-05-18 16:45:29来源:网络

  2016年龙岩学院招生简章是2016年高考考生及家长了解龙岩学院并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

2016年全国高校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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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包括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龙岩学院将于近期公布招生简章,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将第一时间整理2016年高考龙岩学院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龙岩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考招生工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龙岩学院(国标代码:11312)。

  第三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东肖北路1号,邮编:364012。

  第四条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第六条 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条件的,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学校是以工学为主,文学、理学、农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本科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审定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草拟学校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闽价费〔2014〕183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

  第十三条 根据省、市物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收取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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