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2015-06-01 11:34:02来源:网络

  新东方在线高考网整理《2015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供2015年高考考生参考。更多2015年高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可查看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汇总专题

2015年全国高校招生简章汇总
分省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
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
山东湖北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新疆陕西
甘肃青海宁夏
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部委直属高校211院校985院校全国独立学院

  2015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确保我校201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331(全国代码)

  第三条 学校地址

  1.东海校区(校本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嘉祥路801号(邮编362000)

  2.永 春 校 区: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城北环路389号 (邮编362600)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七条 学校简介: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890年。学校占地面积近500亩,目前教职工383人,在校生近5000人。学校传承百年老校“爱国爱校、爱拼敢赢、爱严相济”的精神,遵循“自强、进取、树己、树人”的校训,培育具有百年特质的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努力培养高素质、反思实践型的特色人才。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师范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全国‘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校园安全稳定先进集体”、“ 福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小组和监察组。

  招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招生日常具体工作;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计划及学制

  2015年秋季我校拟面向全国招生(福建、山西、安徽、河南、贵州、云南、甘肃、广西),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统招计划754人,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320人。

  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

  第十条 招生专业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特教方向)、学前教育(英语方向)、学前教育(艺术方向)、早期教育、初等教育、特殊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休闲服务与管理、主持与播音、体育教育、舞蹈教育(学前方向)、艺术教育(学前方向)。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1、学费:

  (1)大专一般专业,每学年6000元/生;

  (2)大专艺术类专业,每学年7200元/生;

  注:以上收费标准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执行。

  2、住宿费:根据泉价〔2010〕59号文件收取,500元/每生/每学年(永春校区600元/每生/每学年)。

  3、代办费:预收900元,多还少补。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最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 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助学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在校期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及学校奖学金。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