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2015-01-20 16:26:10来源:网络

  新东方在线高考网为大家整理了《北京舞蹈学院2015年专业考试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舞蹈学院创办于1954年,前身“北京舞蹈学校”为中等舞蹈专业教育,于1978年转制提升为大学教育;1999年获得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权。2010年学院与北京大学合作,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形成了中专、本科、研究生不同的教育层次,是中国目前唯一一所从事专门化舞蹈教学的专业教育机构,也是舞蹈教育领域的最高学府,更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专业设置最为全面的舞蹈知名院校。学院以“舞蹈家摇篮”著称,与风景秀丽的紫竹院公园相伴,迎来送走无数为舞蹈追梦圆梦的学子,可谓“桃李芬芳、硕满舞园”。

  目前,学院在编教职员工近600人,全日制在校生约3500人,继续教育学院在校生400余人,舞蹈考级教育学院每年在海内外培训舞蹈考级师资3万余人,有近30万学生参加舞蹈等级考试。学院设立中国古典舞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芭蕾舞系、编导系、舞蹈学系、社会舞蹈系、音乐剧系、艺术传播系、艺术设计系、现代舞教育研究中心、公共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舞蹈考级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青年舞团等教学机构,涵盖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理论以及舞台设计、艺术管理、媒体科技与舞蹈人体科学等相关学科,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教育体系。

  建校60年以来,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和文艺方针,坚持“高举旗帜、文化引领、依法治校、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立足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化,以“遵道崇德,天地人和;文舞相融,德艺双馨”的校训为引领,弘扬“爱国、爱校、爱舞蹈”的舞院传统,努力实现“坚持高层次的文化追求、坚持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坚持高水平的普及教育”的工作目标,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复兴、为舞蹈艺术事业的发展、为创建世界一流水平的舞蹈高等教育,不断努力,续写辉煌。

  (一)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1、按本简章公布的日期进行各专业的招生初试、复试及终试。如有特殊情况,以学院招办的临时通知为准。各专业考试教室、考试结果的公布时间、办理复试及终试手续的时间均在《考生须知》中公布。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2、各专业考试项目进行顺序及方式于初试前一天公布在我院招生办公室的公告栏内。考生的考号于初试当天早上公布。考生报名后,根据《考生须知》中的要求,按各专业考试规定的初试时间,携带准考证到招办指定地点领取考号,进入考场,校内专业考试从早上8:00开始。特殊情况以招办的临时通知为准。

  3、2015年4月15日后将在www.bda.edu.cn“招生就业”——“本科招生信息”开通考试成绩和专业名次打印功能,根据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文考通知书》,将不再以信件方式寄发。专业考试淘汰者,查询时将不再显示信息。考试合格者,直接打印通知书。请考生认真阅读网站上的提示说明操作,以便高考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4、凡考生所在省要求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其报名、考试时间以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日期为准,考试科目按考生所在省规定的科目进行。

  (二)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北京舞蹈学院2015年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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